欠條沒寫被欠人的名字,可以及時補充,如果債務人以此為借口不按時償還債務的,債權人可以收集其他相關證據,如聊天記錄、轉賬記錄、證人證言等,證明債權債務關系的存在。
一、怎么去法院起訴欠錢不還的人
去法院起訴欠款人的流程如下:
1、債權人可以準備起訴狀,選擇自己寫或委托律師代寫,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復印副本;
2、準備相關證據,即能夠證明雙方之間存在債權債務關系的證據,如欠條或借條等;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并繳納訴訟費;
4、法院審查確定受理后就會開庭審理;
5、法院判決。
提供書證、物證的,應在遞交起訴狀時一并遞交人民法院。提供證人證言的,應當寫明證人的住址,便于人民法院調查核對。
二、被騙錢憑轉賬記錄可以起訴嗎
沒有借據,在沒有其他證據支持時僅憑轉賬記錄是不能起訴的。債務人不能按約定歸還債務,債權人可以根據法律規定,到人民法院起訴。但是,債權人能否勝訴,則需要更多的證據支持。
換句話來說,要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債權債務關系的存在,證明債務人沒有歸還債務如果訴訟的原告無法提供相關的證據,有可能是無法立案的。
即便立案后,如果原告提出的證據不能證明其主張或提出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主張,也有可能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后果。如果沒有證據或證據不足,建議收集其他證據或補充證據。
三、借錢拖著不還怎么辦
借錢拖著不還的債權人可以向債務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債權人需要向法院提供能證明其與債務人之間存在借貸關系的證據,如借條、聊天記錄、銀行轉賬記錄、錄音通話等,如果債權人勝訴了而債務人仍不履行生效判決償還借款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會根據查詢到的債務人的財產進行拍賣以償還債權人的債權。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第六十八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及時提供證據。
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主張和案件審理情況,確定當事人應當提供的證據及其期限。當事人在該期限內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延長期限,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適當延長。當事人逾期提供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說明理由;拒不說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據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納該證據,或者采納該證據但予以訓誡、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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