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通過下列方式來爭取高違約金:
1、可以與對方當事人協商;
2、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根據實際損失提高違約金的數額。但是違約金的數額不能超過造成的損失的百分之三十。
一、違約金上限能超過實際損失的30%嗎
違約金上限不能超過實際損失的30%。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30%,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違約金,是指合同的一方當事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時,按照合同的約定,為其違約行為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
二、賣房簽合同違約金一般是多少
賣房簽合同違約金一般是為總房價的20%,法律規定,違約金不能超過合同金額的百分之三十。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三、違約金和實際損失不一致怎么辦
違約金和實際損失不一致時,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對違約金的數額予以增加或者減少。根據2021年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20年修正)》第十二條
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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