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簽訂的合同在以下條件下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具備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且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合同內容合法并符合公序良俗。根據《民法典》第143條,具備以上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法律分析
關于私人簽訂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嗎的問題,根據相關政策法規分析如下:私人簽訂的合同如果符合以下條件的就是有效的:
1.訂立合同時,當事人雙方都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雙方在訂立合同時意思表示真實,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
3.合同的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痉梢罁俊睹穹ǖ洹返谝话偎氖龡l,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拓展延伸
個人簽署的合同是否受法律保護?
個人簽署的合同在法律上享有保護。根據法律規定,只要合同符合法律規定的要件,即使是個人簽署的合同也具備法律效力。合同的要件包括合法的目的、合法的形式、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等。無論是個人還是法人,只要簽署的合同符合這些要件,都受到法律的保護。因此,個人簽署的合同在糾紛發生時可以通過法律手段進行維權。法律的保護確保了合同的穩定性和可靠性,為個人簽署合同提供了法律依據和保障。
結語
個人簽署的合同在法律上享有保護。只要合同符合法律規定的要件,即使是個人簽署的合同也具備法律效力。合同要求雙方具備民事行為能力,真實意思表示,且不違反法律規定和公序良俗。無論是個人還是法人,只要合同符合這些要件,都受到法律的保護。因此,個人簽署的合同在糾紛發生時可以通過法律手段進行維權。法律的保護確保了合同的穩定性和可靠性,為個人簽署合同提供了法律依據和保障。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解除權人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后,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第七條 房地產轉讓,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房地產轉讓當事人簽訂書面轉讓合同;
(二)房地產轉讓當事人在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后9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申報成交價格;
(三)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并在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7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受理;
(四)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并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
(五)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六)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核發房地產權屬證書。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 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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