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子女的撫養權是有子女的夫妻離婚時必然要解決的問題。如果男女雙方生育了三個孩子,首先由雙方協議確定三個孩子直接的撫養方案,民政部門和法院一般會尊重當事人自己的意愿。當事人在協議上可以明確三個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還是父母雙方每人具體直接撫養一個或兩個孩子。如果父母雙方協商不成,雙方均想要孩子或者均不要孩子,法院會根據雙方的撫養能力確定孩子最終歸誰撫養?,F在,法院不會簡單粗暴地決定每個父母直接撫養一個或兩個孩子,而是會根據具體情況、考慮孩子之間感情是否確定由一方直接撫養三個孩子。因為法院的判決越來越人性化,會考慮到孩子的分離會不利于孩子培養兄弟姐妹感情,客觀上不利于孩子的情商和感情培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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