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薪資條是企業發給員工本月薪資的明細,能讓員工清楚了解自己的收入構成。一旦發生糾紛,薪資條可以作為員工在這個公司的收入證明及其他明細證明,還能夠監督企業及時發放薪資。,《勞動法》規章,員工對于企業規章的薪資分配方案,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也就是說員工有權知道自己的福利和薪資構成。因此,企業不提供薪資條是一種侵權行為。,《薪資支付暫行規章》中規章:用人單位可以委托銀行代發薪資。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薪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并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支付薪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薪資清單。,如果用人單位不發薪資條或者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薪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薪資支付暫行規章》第六條 用人單位應將薪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薪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托他人代領。
用人單位可委托銀行代發薪資。
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薪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并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薪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薪資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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