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法定假日工資發放規定如下所示:
1、法定節假日綜合工資=法定節假日日常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
(1)法定節假日日常工資:是指依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之規定。員工在國家法定節假日,依法享受帶薪休假,即在法定節假日中,即使員工不上班,企業也應按其正常上班情形一樣,正常支付其日工資。
(2)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是指依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
(三)款規定。即企業如在法定節假日,如五一節,安排員工加班的,應當支付給員工的加班工資為不低于其日工資的300%,即其加班工資≥日工資*300%,即不低于三倍工資。
綜上,按標準工時制的員工,在法定節假日加班,企業應付工資為:法定節假日綜合工資=應付法定節日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按通俗的說法,即不低于“四倍工資”。
2、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3倍工資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一、法定節假日加班不給加班費怎么辦?
公司不給加班費,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提起勞動仲裁。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2、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4、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二、國家法定節假日有哪些?
1、法定節假日是指根據各國、各民族的風俗習慣或紀念要求,由國家法律統一規定的用以進行慶祝及度假的休息時間。法定節假日制度是國家政治、經濟、文化制度的重要反映,涉及經濟社會的多個方面,涉及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法定節假日的休假安排,為居民出行、購物和休閑提供了時間上的便利,為拉動內需、促進經濟增長做出了積極貢獻。
2、法定節假日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節:放假3天(農歷正月初
一、初
二、初三)。
(3)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4)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6)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7)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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