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風險管理的特征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7 17:14:01
工程項目風險管理的特征
工程項目風險管理的特征如下:1、客觀性。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的自然界的各種突變,社會生活的各種矛盾都是客觀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2、不確定性。指工程項目的風險活動或事件的發生及其后果都具有不確定性。3、可變性。工程項目的可變性主要表現在風險性質的變化、后果的變化,出現新的風險或風險因素已消除。4、相對性。工程項目風險主體的相對性和風險大小的相對性。5、階段性。工程項目風險階段性包括在風險階段、風險發生階段和造成后果階段具有明顯的時段性特點。6、多樣性。一個工程項目可以有多種類型的風險并存,如政治風險、經濟風險、法律風險、自然風險、合同風險、合作者風險等。它們之間還有著復雜的內在聯系,可以互為影響、互為消長。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二十六條。
導讀工程項目風險管理的特征如下:1、客觀性。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的自然界的各種突變,社會生活的各種矛盾都是客觀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2、不確定性。指工程項目的風險活動或事件的發生及其后果都具有不確定性。3、可變性。工程項目的可變性主要表現在風險性質的變化、后果的變化,出現新的風險或風險因素已消除。4、相對性。工程項目風險主體的相對性和風險大小的相對性。5、階段性。工程項目風險階段性包括在風險階段、風險發生階段和造成后果階段具有明顯的時段性特點。6、多樣性。一個工程項目可以有多種類型的風險并存,如政治風險、經濟風險、法律風險、自然風險、合同風險、合作者風險等。它們之間還有著復雜的內在聯系,可以互為影響、互為消長。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二十六條。
工程項目風險管理的特征如下:
1、客觀性。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的自然界的各種突變,社會生活的各種矛盾都是客觀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
2、不確定性。指工程項目的風險活動或事件的發生及其后果都具有不確定性;
3、可變性。工程項目的可變性主要表現在風險性質的變化、后果的變化,出現新的風險或風險因素已消除;
4、相對性。工程項目風險主體的相對性和風險大小的相對性;
5、階段性。工程項目風險階段性包括在風險階段、風險發生階段和造成后果階段具有明顯的時段性特點;
6、多樣性。一個工程項目可以有多種類型的風險并存,如政治風險、經濟風險、法律風險、自然風險、合同風險、合作者風險等。它們之間還有著復雜的內在聯系,可以互為影響、互為消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二十六條
承包建筑工程的單位應當持有依法取得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內承攬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業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業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本企業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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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項目風險管理的特征
工程項目風險管理的特征如下:1、客觀性。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的自然界的各種突變,社會生活的各種矛盾都是客觀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2、不確定性。指工程項目的風險活動或事件的發生及其后果都具有不確定性。3、可變性。工程項目的可變性主要表現在風險性質的變化、后果的變化,出現新的風險或風險因素已消除。4、相對性。工程項目風險主體的相對性和風險大小的相對性。5、階段性。工程項目風險階段性包括在風險階段、風險發生階段和造成后果階段具有明顯的時段性特點。6、多樣性。一個工程項目可以有多種類型的風險并存,如政治風險、經濟風險、法律風險、自然風險、合同風險、合作者風險等。它們之間還有著復雜的內在聯系,可以互為影響、互為消長。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二十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