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能“簽”口頭協議。
2、在租賃期間內對房屋的修繕義務及費用應由誰承擔。
3、確認房產證上的人和你簽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樣,查看出租人的房產證明和有效身份證明是否一致。
4、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5、租金收取和物業管理費收取約定要明確。
6、簽訂租賃合同時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對于模糊內容要詳加詢問,并落實于字面。
7、出租方不能按照約定交付標的物或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條件應承擔的責任。
一、承租方不付房租怎么辦
支付租金是承租人的主要義務。租金的支付期限關系到出租人能否及時收取租金,因此租賃合同中應當明確約定租金的支付期限,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如果對支付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當事人可以在合同生效后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且依據合同的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租賃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間屆滿時支付賃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間屆滿時支付。
二、房租不交怎么處理
房租不交的處理方法如下:
1、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
2、如果出租人經要求后還是拒不繳付,出租人就可以請求法院強制其繳納租金;
3、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房的流程如下:
1、租客通過正規渠道獲取房屋信息,房主通過正規渠道獲得租客的尋租信息。房主查看房客身份證,并索取復印件做為合同附件;
2、房客查看房主產權證明,房主身份證,及兩證的統一,并索取復印件做為合同附件;
3、租房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4、合同簽字與產權證的產權人相同,如不相同需有產權人的代理委托書;
5、辦理合租合同時,需有房主方的同意出租證明;
6、如果房主要求支付定金,也需要請查看以上證件,一般定金不要超過月租金的50%。
二、出租人的權利如下:
1、收取租金權。出租人可以按照約定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對租賃物的轉讓權。出租人對租賃物享有所有權,有權出賣、贈與租賃物;
3、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權利。按照約定或者依照法律規定,出租人在特定情況下可以解除合同;
4、租賃物的收回權。租賃合同終止時,出租人有權收回租賃物。
總而言之,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如果承租人逾期不支付房租的情況下,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為出租人擁有收取租金權、對租賃物的轉讓權、解除合同、收回權等權利。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704條規定,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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