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一般都是要簽合同的。
依據我國現行《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就房屋出租自行訂立租賃合同,無需登記備案手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得超過二十年,否則超過的部分認定無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條,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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