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房屋租賃合同應該要注意:1、押金,押金是必須有的,有些業主礙于情面不留押金,事后有什么損壞又難以維護利益。2、違約責任,如果違約就要按照事先約定的進行,這不僅是對業主的保障,也是對租客權益的保障。3、租賃期限,期限要約定好,如果出現到期的情況要按照合同進行,防止出現住著房子還不交錢的情況等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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