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可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但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一般是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的工資。工作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算一年,賠償一個月工資,不滿六個月的,賠半個月工資。如果屬于違法辭退的,賠經濟補償的雙倍。
一、辭退員工補償標準是什么
在勞動法律關系上,辭退賠償可以分為依法辭退和違法辭退兩類,依法辭退符合法律規定,比如勞動合同期滿后,公司決定不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違法辭退違反了法律規定,比如公司辭退孕期、哺乳期的女性員工。如果是合法辭退,公司只需要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即可,如果是非法辭退,公司應當比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雙倍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是,按照勞動者在單位的工作年限,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標準的經濟補償金,勞動者工作年限在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照一年計算;工作年限不滿六個月的,按照半個月計算;在這里,月工資標準是勞動關系解除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但是,月工資標準最高不得超過當地平資工作標準的三倍。
二、勞動法中于違法辭退賠償怎么寫的?
如果公司違法辭退勞動者的,需要按雙倍的經濟補償標準來支付賠償金。經濟補償金一般是按照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的時間長短來計算的,標準為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滿半年按一個月補償;不滿六個月的,補償半個月的工資。
三、正式員工被勸退有補償嗎
正式員工被勸退是否有補償要分情況,和被辭退原因有關。被單位無故辭退的,單位應該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作為賠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如果是因為經濟性裁員被辭退的,單位只需要根據工齡支付經濟補償金,而不是雙倍賠償。如果員工嚴重違反公司紀律,單位不需要支付補償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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