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伙盜竊罪30萬主犯從犯判罰如下:
1、主犯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從犯應當比照主犯從輕處罰。
一、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公私財物的行為。
二、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盜竊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2、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具有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或者多次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3、主體是一般主體;
4、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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