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擔保債務,在法律上是擔保的對象。例如,如果張三向銀行借款1萬元,張三對銀行有1萬元的債務。張三向李四保證,李四保證張三按時向銀行償還1萬元的債務,否則將承擔連帶責任。在這個例子中,張三應該向銀行償還1萬元的債務是擔保債務。
關于保證債務的免除不影響保證債務的存在,保證債務的免除將消除保證債務的理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擔保關系形成的債權屬于債權,被擔保的債權屬于主債權,主債權的有效狀態直接影響主債權的有效狀態,而不影響主債權的有效狀態。以剛才提到的例子為例,張三對銀行負有1萬元的債務。從銀行的角度來看,銀行對張三享有1萬元的債權,這是主債權;李四為主債權設定的擔保形成的債權是從債權中形成的。
如果貸款合同無效,擔保合同自然無效。如果擔保合同無效,不影響貸款合同的效力,即張三仍應向銀行償還1萬元。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條 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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