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之后法院的流程如下:
1、起訴。交通事故當事人就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應向法院遞交起訴狀。
2、受理。經法院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受理后七日內立案,認為不符合條件的,在七日內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訴。
3、法院立案后五日內將起訴狀附本發送被告,被告應在15日內提答辯狀。
4、開庭審理。
5、判決。
一、債務糾紛如何向法院提起訴訟
債務糾紛可以通過以下流程向法院起訴:
1、當事人可以攜帶身份證、起訴狀、可以證明債權債務關系的證據,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層法院立案。
2、符合起訴條件的,法院會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
3、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4、法院審理案件:適用普通程序的,會在六個月內審結;適用簡易程序的,會在三個月內審結。
5、法院當庭宣判的,會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給判決書。
6、判決書生效后,對方仍不執行的,可以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兩年內申請強制執行。
二、最新行政訴訟流程怎么走
最新行政訴訟流程如下:
1、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被告在規定日期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2、法院對符合起訴條件、在受案范圍內的案件予以立案受理,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
3、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或者由審判員、陪審員組成合議庭;
4、進行審理。根據原被告雙方提交的證據及材料,法院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進行審查;
5、宣判。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給判決書。判決后當事人不服或有異議,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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