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無意損壞公司的東西怎么辦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7 22:46:34
工作中無意損壞公司的東西怎么辦
法律分析:是否需要個人完全承擔取決于實際情況。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導讀法律分析:是否需要個人完全承擔取決于實際情況。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法律分析:是否需要個人完全承擔取決于實際情況。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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