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般情況,個人所得稅是單位統一繳納的,也就是單位統一從員工工資里扣除個人所得是,到稅務部門統一繳納的。但有時候稅務系統出問題亦或是單位財務出了差錯,個人所得稅需要員工本人去繳納的情形。
如果個人不去繳納個人所得稅,那么,后果是比較不利的,因為稅務系統會把你拉入黑名單的。被稅務系統拉入黑名單,個人的征信系數也受連帶影響,以后去銀行貸款,辦理跟信用有關的業務時處處受限。無論出于什么原因,繳納所得稅,個人找稅務機關,稅務機關只認系統,會不講情面的拉入黑名單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七條 對股票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八條 個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所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注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無憑證的實物或者憑證上所注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有價證券的,根據票面價格和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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