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職與退休,發放養老金比例不一樣。退職費計發比例工資制度改革后,執行職級工資制的工作人員,工作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基礎工資和齡工資按全額發給,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按60%計發,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40%計發。退職的工人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本人原工資(含活的部分)的70%計發,不滿10按50%計發。一九九三年十月一日后事業單位職工和機關工人辦理退職的人員,退職前工作年限滿二十年及其以上的,退職生活費為本人原工資的75%。退休費計發比例1993年工資制度改革時,我省的離退休人員分兩步進行了離退休費制度的改革。第一步是:男職工,工作年限滿35年的補貼到95%,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補貼到90%,滿20年不滿30年補貼到85%,滿15年不滿20年的補貼到80%;滿10年不滿15年的補貼到70%。女職工,滿30年的補貼到95%,滿25年不滿30年的補貼到90%,滿20年不滿25年的85%,滿15年不滿20年的80%,滿10年不滿15年的70%。計發基數:執行職級工資制的人員: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按本人原標準的全額計發。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按一定的比例計發。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按本人職務工資(技術等級)工資與津貼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機關工人:技術工人,按原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和獎金三項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普通工人,按本人崗位工資和獎金兩項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退休工資和養老金的區別,退休金與退休工資一是概念不同:1.退休金(也即退休工資)是國家按照社會保險制度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后,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出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支付給貨幣形式的保險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職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2.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1、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3、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4、因工致殘,由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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