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稅收征管法》第二章第一節第十五條規定,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現在工商登記和稅務登記都是同時辦理了。大多數的大廳工商、稅務都是通辦。
一、稅務登記證在哪里辦理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要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到辦稅服務廳申辦稅務登記,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時,先從主管稅務機關領取《稅務登記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寫后簽字或蓋章,連同其他證件、資料遞送到辦稅服務廳稅務登記窗口進行申報。稅務機關自收到申報之日起三十日內審核并發給稅務登記證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條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應當于收到申報的當日辦理登記并發給稅務登記證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將辦理登記注冊、核發營業執照的情況,定期向稅務機關通報。本條第一款規定以外的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和扣繳義務人辦理扣繳稅款登記的范圍和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二、公司辦理稅務登記需要注意什么
1、納稅人自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需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2、納稅人未辦理營業執照,但經有關部門批準設立的,應當自有關部門批準設立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3、納稅人未辦理營業執照也未經相關部門批準設計,應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的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4、有獨立生產經營權,且在財務上獨立核算并定期向出租人上交租金的承租人,應當自承租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5、境外企業在中國境內承包建筑、安裝和提供勞務的,應當在項目簽訂之日起30日內,向項目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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