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犯罪被發現后,內部調查是必要的。公司內部調查應當遵循程序規定,確保調查的公正性、客觀性和證據合法性。調查結果應當有法律效力,為后續法律程序提供證據支持。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條 公司及其董事、監事、經理、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 公司、企業單位犯罪的,應當對單位和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追究刑事責任,對直接責任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
3.《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內部調查規定》第五條 企業內部調查應當依法依規開展,同時遵循客觀、公正、證據確鑿的原則。
綜上所述,公司犯罪被發現后,進行內部調查是必要的。調查程序應當嚴格遵循法律規定,確保調查結果客觀、公正、證據合法,為后續法律程序提供證據支持。違法行為的直接責任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應當依法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或者經濟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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