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列情形的單位能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公司在哪些情況下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如下: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2、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3、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什么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下面幾種情況下,用人單位才能單方面解除勞動關系:1、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造成單位重大損失的;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拒不改正的;5、因勞動者原因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的;6、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什么情況下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內的;(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在哪些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在以下這些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二)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三)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四)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什么情況下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該內容由 嚴俊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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