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國家規定的施工擾民時間是晚間22:00至次日早晨6:00之間,并且場界環境噪聲晝間不應大于70dB;夜間不應大于55dB。如果超過此標準可以,建議你向本地的環境保護部門進行投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音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可以并處罰款:
(一)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使用高音廣播喇叭(二)違反當地公安機關的規定,在城市市區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使用音響器材,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大音量的(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規定采取措施,從家庭室內發出嚴重干擾周圍居民生活的環境噪聲的。
第六十一條 受到環境噪聲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個人,有權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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