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搶劫罪案件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搶劫罪的立案標準是:
1、入戶搶劫;
2、搶劫公共交通工具;
3、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
4、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5、搶劫造成重傷、死亡;
6、冒充軍警搶劫;
7、持槍搶劫;
8、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式搶劫公私財產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搶劫罪可判死刑的情況,搶劫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搶劫罪是我國最嚴重的八種犯罪之一,在刑法第263條規定了可判處死刑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八種,具體如下: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搶劫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應當立案。
搶劫罪是行為犯,刑法對構成搶劫罪沒有規定數額、情節方面的限制,只要行為人當場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實施了搶劫公私財物的行為,無論是否搶到錢財,也不論實際搶到錢財的多少,原則上都構成搶劫罪,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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