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按照法律規定,要在犯罪以后的五年時間內,又實施了新的犯罪,才構成累犯,如果己經超過五年,就不屬于累犯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六條 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時候再犯上述任一類罪的,都以累犯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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