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賣房子的流程如下:
1、到房管局查封被執行人的房屋產權。
2、委托評估公司對房屋的價值進行評估。
3、評估結果出來后,根據評估價值,確定拍賣保留價。
4、委托拍賣公司對房屋進行拍賣。拍賣活動由拍賣公司組織實施。
5、拍賣成交的,法院作出裁定,確定拍賣結果的法律效力。
6、無人競拍或者拍賣失敗的,法院可以在第一次拍賣保留價的基礎上降價10-20%,再次委托拍賣公司拍賣。
7、二次拍賣仍失敗的,法院可以在此基礎上再降價拍賣。對房屋的拍賣,最多可以進行三次拍賣。
一、拍賣房子流拍后怎么辦
拍賣房子流拍后按照法律規定,第一次司法拍賣流拍以后,在60日之內,要組織第二次拍賣,拍賣總共可以進行3次。如果3次都司法拍賣流拍了,要對拍品進行變賣。找法網提醒您,如果第一次司法拍賣流拍后,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在不損害他人權益的情況下,達成變賣以物抵債的協議,法院是準許的。
據相關法律還規定,如果第一次司法拍賣流拍,第二次、第三次司法拍賣流拍的起拍價將下降,每次下降幅度不超過20%。
二、法院強制執行拍賣房子可以買嗎
法院強制執行拍賣房子是能買的。司法拍賣的房子是指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權,法院將其作為抵押的房子進行拍賣來償還債務。司法拍賣的房子具有價格低、房源少的特點,一般是拍賣成功后,房屋物權就可以進行轉讓。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四百八十六條 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規定,人民法院在執行中需要拍賣被執行人財產的,可以由人民法院自行組織拍賣,也可以交由具備相應資質的拍賣機構拍賣。
交拍賣機構拍賣的,人民法院應當對拍賣活動進行監督。
第四百八十七條 拍賣評估需要對現場進行檢查、勘驗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被執行人、協助義務人予以配合。被執行人、協助義務人不予配合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進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
第四十五條 拍賣人應當于拍賣日七日前發布拍賣公告。
第五十二條 拍賣成交后,買受人和拍賣人應當簽署成交確認書。
第五十五條 拍賣標的需要依法辦理證照變更、產權過戶手續的,委托人、買受人應當持拍賣人出具的成交證明和有關材料,向有關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三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五十一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
第二百五十四條 財產被查封、扣押后,執行員應當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應當拍賣被查封、扣押的財產;不適于拍賣或者當事人雙方同意不進行拍賣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關單位變賣或者自行變賣。國家禁止自由買賣的物品,交有關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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