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種商業用地可以分割出售,商業用地分割出售合法,商業用地分割需要辦理《土地使用權分割轉讓登記》,它是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法律憑證。是指因地上建筑物、附著物權分割轉讓而涉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分割轉讓登記,只要商業用地上開發的樓盤或商業,前期具有土地證、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施工許可證,竣工后拿上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就可以辦理產權證。擁有合法產權證的商業用地分割出售屬于合法行為。
商業用地分割由土地權利人向市國土資源局提出分割登記申請,填寫《商業用地分割登記呈批表》并提交相關資料,經所在地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園區)、規劃、經信部門簽具意見,市國土資源部門審核后報市政府同意后辦理。商業用地土地證辦理分割時間需要15個工作日,但不同地方,商業用地土地證辦理分割辦事效率也是不一樣。
一、建設土地使用權轉讓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送。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簽訂轉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所有權轉讓,應當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準,并依法辦理過戶登記。土地使用權轉讓須符合上述規定,否則即為非法轉讓。
二、什么是土地使用權轉讓?
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送。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簽訂轉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所有權轉讓,應當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準,并依法辦理過戶登記。土地使用權轉讓須符合上述規定,否則即為非法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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