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 據市國土部門有關人士介紹,土地使用年限是從開發商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證之日開始計算,即國家首次出讓該地塊的時間。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商品房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2)工業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工廠、工業區):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4)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一、房屋產權年限如何算
房屋產權年限自開發商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屆滿繼續繳納土地出讓金即可重新取得土地使用權。住宅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工業用地、公益事業性、其他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娛樂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
二、二手房的使用年限如何計算的
二手房的使用年限應當自開發商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證之日開始計算。住宅用地所屬土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屆滿繼續繳納土地出讓金即可重新取得土地使用權。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
4、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
5、倉儲用地50年;
6、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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