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你同勞務派遣公司(用人單位)簽勞動合同,去公司(用工單位)工作,簽了三年的勞動合同,如果辭職需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二十條 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第二十一條 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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