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抵押,但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
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權必須是通過有償出讓或轉讓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權,并且是已辦理土地登記手續的土地使用權。
2、土地使用權抵押權設定本身并不發生土地使用權轉移,即土地使用權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繼續對土地進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債務不能履行時,抵押權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處分土地使用權,此時土地使用權才發生轉移。
3、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隨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抵押時,其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也隨之抵押,也就是說,土地使用權與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必須同時抵押。
4、土地使用權抵押不得違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
5、土地使用權人將土地抵押后,并不喪失轉讓權,但在轉讓土地使用權時,應告知抵押權人。
一、國有劃撥的房子能買嗎
劃撥土地的房子,是指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后,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或者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后無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44條、第45條規定,應向當地市、縣人民政府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者以轉讓、出租、抵押所獲抵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且前提條件是:
1、土地使用者為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
2、領有國有土地使用證;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合法的產權證明;
4、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實踐中,國土局大多同意辦理過戶,但前提是必須提前補繳土地出讓金。此時賣方稱已履行義務,不對補繳土地出讓金負責。對買方而言,則面臨要么終止交易,就合同解除問題與賣方訴訟;要么先行補繳土地出讓金,待取得土地權證后,再針對土地出讓金支付問題,與賣方訴訟解決。在我們辦理的一起實際案件中,買方選擇后者,即先取得房地產,再就土地出讓金訴訟。需要說明的是,此類案件并非買方或賣方一定勝訴,勝負關鍵取決于雙方的交易價格是否包括土地出讓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四條劃撥土地使用權,除本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情況外,不得轉讓、出租、抵押。
第四十五條符合下列條件的,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準,其劃撥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可以轉讓、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為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
(二)領有國有土地使用證;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合法的產權證明;
(四)依照本條例第二章的規定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當地市、縣人民政府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者以轉讓、出租、抵押所獲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抵押須有書面文件。
土地使用權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之間應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簽訂抵押協議。因為土地使用權抵押往往涉及較大金額,任何口頭約定都是草率的和不嚴肅的,所以任何土地使用權抵押都要形成文字,制訂出法律文件。
土地使用權與地上建筑物一致的原則。在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及一切權益隨之一并抵押。所以在簽署土地使用權抵押協議時,應詳細列出地上建筑物和附著物及其所產生的權益。
保險問題。土地使用權抵押,如其地上有建筑物或其他附著物,抵押人應當對地上建筑物辦理保險手續,并應在保險單上注明抵押權人為第一受益人,保險合同的期限應長于抵押協議的期限。
土地使用權抵押時,應辦理登記手續。如果是生地或其上沒有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首先應到土地管理機構進行登記,然后到房地產管理局登記備案。如果是其上有建筑物或其他附著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則只需到房地產管理局登記備案,并辦理他項權利證書。
土地使用權抵押之前,應聘請評估機構評估。一般情況下,抵押人抵押自己的土地使用權,期望得到銀行或金融機構的貸款,而金融機構貸款數額的依據之一便是土地使用權的價值,所以在抵押之前,應請具有房地產評估資格的評估機構予以評估,根據評估報告,抵押權人再作出是否接受抵押的決策。
董事會的決議。抵押人若是三資企業,在抵押之前須提供董事會同意抵押的決定,股份有限公司須提供股東大會和董事會同意抵押的決議。
應請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為了證實抵押人的主體資格,土地使用權的合法性、有效性和真實性,以及整個土地使用權抵押過程的合法性和可行性,為了保障抵押權人的權益,抵押權人應聘請律師就抵押問題出具法律意見書。
土地使用權抵押時應辦理公證手續。因為土地使用權抵押涉及的是不動產抵押,標的重大,所以在簽署土地使用權抵押協議時,抵押雙方應到國家公證機關辦理公證手續。
處置抵押物時,應申請房地產管理機構予以協助。抵押人在抵押協議規定的期限內未能履行義務,或者抵押人在協議有效期間解散或破產時,抵押權人可以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抵押協議的規定處分抵押物——土地使用權。在處理土地使用權時,抵押權人應當申請土地管理部門協助處理所抵押的土地使用權,并辦理土地使用權過戶手續。
抵押權的終結。土地使用權抵押協議到期或因其他原因取消土地使用權抵押協議的,應當到土地管理部門和房地產管理部門注銷抵押協議。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