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離休、退休;出境定居的可可一次性申請提取職工賬戶全部余額并應注銷賬戶。僅僅是普通的離職并不能將住房公積金全部取出。
《東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六條發生下列應當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情形之一的,可一次性申請提取職工賬戶全部余額并應注銷賬戶:(一)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二)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三)離休、退休。(四)出境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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