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保險詐騙罪不予起訴的情況是指: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等情形。
一、可以不判刑的情形具體有哪些
對于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我國人民法院可以對其不進行判刑處罰的情形包括有: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
二、非吸毒犯罪立案后可以撤案嗎
非吸立案后如果有以下情形的能撤案:
1、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3、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5、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三、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都有哪些?
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包括: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犯罪已過追訴時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死亡的;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撤回告訴的。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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