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使用證抵押拿來貸款可以嗎
土地使用證抵押可以拿來貸款。土地使用證抵押貸款應當以土地使用權登記為前提、取得所在的集體經濟組織書面同意,同時只有經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登記的土地可以設定抵押權。
二、土地使用證抵押貸款該如何辦理
(一)先得找到銀行同意給你土地抵押貸款;
(二)得到土地評估單位做抵押土地評估,一般土地局都能有或掛靠一個;
(三)拿著評估報告去土地科做抵押登記,合格后,給你出具“土地他項權利證”;
(四)拿著這個“他項權利證”到銀行辦理貸款事宜,得有抵押合同和最高限額貸款合同。
三、土地使用權抵押需要什么材料
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需要以下材料:
(一)借款合同(最高額借款抵押合同有借款內容的,不必單獨提交借款合同。所謂最高額抵押,是指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協議,在最高債權限額內,以抵押物對一定期間內連續發生的債權作擔保。)、土地使用權抵押合同(含最高額借款抵押合同,在此合同簽訂后十五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土地使用證、地上物權屬證明材料和《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申請表》。
(二)申請人、債務人屬單位的要提交營業執照和法人證明、《土地登記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書》、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屬個人的要提交身份證復印件或戶口簿;委托代理的,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和委托書。共同共有的土地,在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時,共有人應共同申請或委托代理人申請。
(三)土地評估報告書或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對標的物價值證明;出讓用地的評估報告需提供抵押權人的認可書。
(四)下列不同的情況,提交不同的材料:
1、若抵押人與債務人不是同一人的,需提交抵押人同意提供抵押物給債務人進行抵押的合同或承諾書,合同或承諾書的內容包括被抵押的主債權的種類、數額、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座落、用途、權屬,抵押的范圍、債務償還的辦法等。并由抵押權人見證;
2、屬集體企業抵押的,必須由上級政府或主管部門提出審查意見;屬國有企業抵押的,必須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提出審查意見。屬集體和國有企業的,應有單位領導成員或代表大會集體討論的書面意見;
3、抵押物權屬股份(合伙)制企業所有的,須經工商部門確認的董事或股東(需提交公司章程)簽名同意抵押的企業董事會書面批準意見,董事或股東的簽名由抵押權人或市土地交易中心、國土資源分局、公證部門進行見證:
4、抵押物權屬出讓方式或1982年5月以后行政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需提交補償地價款的收據憑證或證明文件;
5、屬房地產開發的商住用地,必須提交市建設部門出具未辦理銷售商品房許可證的證明;屬單位的住宅用地,必須提交市房改辦或職工代表確認的未出售房地產的證明;若已辦理房地產權證,必須提交房地產權證;已建有房屋,未辦理房產權證的,必須提交房管部門(或抵押人)未辦理房產權證和房產抵押的證明(或承諾書)、房產來源的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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