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積金提取太難了
一、佛山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及流程
(一)在佛山范圍租用住房居住的(非居住用房和市外住房,暫不在允許支取之列)
(二)以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按照省認定普通住宅的面積標準進行審核,即建筑面積144平方米、或套內面積120平方米以內部分,可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超出部分不允許提取住房公積金。
(三)申請使用提取對象為承租人(夫妻)
(四)申請提取的額度,按上述第(二)條規定的面積和租賃合同、房租發票或憑據確定的租金標準的50%,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每次提取后個人住房公積金余額不得少于500元。
(五)根據《城市房地產法》、建設部《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和《廣東省城鎮房屋租賃條例》的規定,申請人必需提供下列資料:《房屋租賃證》或雙方簽訂租賃合同(已經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或經政府授權委托的相關管理部門備案登記)、房租發票或相關憑據。
(六)租房租金使用提取,每半年申報一次。
二、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流程
提取方式有三種,官網提取、APP提取以及現場提取,詳細的流程如下:
官網提取
1.申請
登陸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登陸住房公積金個人明細、選擇“提取劃賬續期”進行申報
2.受理
通過數據查驗,符合條件的予以申報
3.審批
部門受理后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予以通過的,審批辦結
4.領取結果
審批通過后,可在網上打印《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回執》
APP提取
1、下載
下載“佛山市住房公積金”APP,點擊“用戶中心”登錄
2、申請
點擊“業務申報”選擇“提取劃賬續期”按系統提示進行申報
3、受理
通過數據查驗,符合條件的予以申報
4、審批
部門受理后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予以通過的,審批辦結;
現場提取
1.申請
申請人帶齊材料到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五區任一服務大廳業務窗口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
窗口工作人員核驗申請材料,符合規定格式的當場辦理審批
3.審查
窗口工作人員當場進行審批,出具《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回執》.
4.領取結果
窗口辦結,申請人當場領取《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回執》。
5、領取結果。審批通過后,可在網上打印《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回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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