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為老賴會列入失信名單。老賴指的是欠他人債務,有能力償還但是不償還的人,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老賴的財產,以履行法院的判決書。老賴不還錢并且被法院強制執行的,若是已經履行了全部債務的,對老賴基本上是沒有什么影響的,若是判決沒有履行完畢的,可能會被列入失信名單。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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