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2016年。 晚婚就是在法定最低婚齡(男22周歲、女20周歲)的基礎上,適當推遲實際結婚年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三)未到法定婚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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