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詐騙罪的立案標準金額是根據個人和單位的不同情況而定的,具體情況如下:
1.個人進行保險詐騙數額標準
(1)個人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
(2)個人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
(3)個人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特別巨大”。
2.單位進行保險詐騙數額標準
(1)單位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
(2)單位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25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
一、保險詐騙罪既遂怎么判
保險詐騙罪既遂判刑標準是行為人有實施保險詐騙行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保險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1.主體要件。犯罪主體為個人和單位,具體指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投保險事故的鑒定人、證明人、財產評估人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為他人詐騙提供條件的,以保險詐騙的共犯論處。
2.主觀要件。犯罪行為人在主觀方面是故意,并且要有詐騙保險金的意圖。過失不構成本罪。
3.客體要件。對于保險詐騙罪,它侵犯客體是國家的保險制度和保險人的財產所有權。
4.客觀方面。保險詐騙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保險法規,采取虛構保險標的、保險事故或者制造保險事故等方法,騙取較大數額保險金的行為。保險金是指按照保險法規,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待發生合同約定內的事故后獲得的一定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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