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國有土地證是可以抵押貸款的。涉及到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應該注意以下幾個法律問題:
1、無償取得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的不能直接抵押:
國營企業和集體企業由于歷史原因,占有和使用城鎮國有土地。上述企業對這類無償劃撥的土地只有使用權,沒有處置權,更不能用劃撥土地作為抵押物。
2、土地使用權抵押的前提:
房地產開發商或企業只有與政府簽訂了土地出讓合同,交足了地價款,獲得了土地使用證,才有資格合法地將自己的土地使用權予以抵押,以獲得銀行貸款或其他形式的資助。沒有上述法律條件,土地使用權的抵押便無效。
3、抵押須有書面文件:
土地使用權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之間應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簽訂抵押協議。因為土地使用權抵押往往涉及較大金額,任何口頭約定都是草率的和不嚴肅的,所以任何土地使用權抵押都要形成文字,制訂出法律文件。
4、土地使用權與地上建筑物一致的原則:
在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及一切權益隨之一并抵押。所以在簽署土地使用權抵押協議時,應詳細列出地上建筑物和附著物及其所產生的權益。
一、土地使用權抵押的前提條件是什么?
1、土地使用權抵押必須以初始土地登記作為前提,領取土地使用證。
2、以劃撥、租賃、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必須連同地上建筑物一同抵押。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
3、土地使用權抵押應當進行地價評估。
(1)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價資格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評估結果由抵押權人認可并經國土管理部門確認后,發放確認文件,并批準抵押;
(2)以劃撥、出租、入股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可按不同的用途、性質實行差額抵押,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價資格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評估結果經土地管理部門確認,發放確認文件并批準抵押,核定出讓金數額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簽定抵押合同。
4、抵押人向土地管理部門申領《抵押許可證》。土地管理部門在《抵押許可證》上應根據不同的用地性質規定該宗地抵押率,最高抵押金額。同時在《抵押許可證》上注明“本證僅作為可以抵押之證明,在貸款,抵押協議簽訂后,應到國土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未經登記的抵押行為無效”這一限制性條款。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