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的遺體一般由執行機關通知其家屬領取。法律規定,執行死刑后,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辦理以下事項:
(一)對罪犯的遺書、遺言筆錄,應當及時審查;涉及財產繼承、債務清償、家事囑托等內容的,將遺書、遺言筆錄交給家屬,同時復制附卷備查;涉及案件線索等問題的,抄送有關機關;
(二)通知罪犯家屬在限期內領取罪犯骨灰;沒有火化條件或者因民族、宗教等原因不宜火化的,通知領取尸體;過期不領取的,由人民法院通知有關單位處理,并要求有關單位出具處理情況的說明;對罪犯骨灰或者尸體的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三)對外國籍罪犯執行死刑后,通知外國駐華使、領館的程序和時限,根據有關規定辦理。
相關法律規定
《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四百二十八條,執行死刑后,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辦理以下事項:
死刑犯遺體是怎么處理的
根據相關規定,對于死刑犯的遺體應當通知罪犯家屬在限期內領??;有火化條件的,通知領取骨灰。過期不領取的,由人民法院通知有關單位處理。對于死刑罪犯的尸體或者骨灰的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卷。
對于執行死刑的罪犯在執行死刑后,以下幾種死刑犯尸體或者尸體器官可供利用:
、無人收殮或家屬拒絕收殮的;
、死刑罪犯自愿將尸體交醫療衛生單位利用的;
3、經家屬同意利用的。
死刑犯的遺體一般怎么處理
死刑犯的遺體一般由執行機關通知其家屬領取。根據《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四百二十八條的規定,執行死刑后,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辦理以下事項:(一)對罪犯的遺書、遺言筆錄,應當及時審查;涉及財產繼承、債務清償、家事囑托等內容的,將遺書、遺言筆錄交給家屬,同時復制附卷備查;涉及案件線索等問題的,抄送有關機關;(二)通知罪犯家屬在限期內領取罪犯骨灰;沒有火化條件或者因民族、宗教等原因不宜火化的,通知領取尸體;過期不領取的,由人民法院通知有關單位處理,并要求有關單位出具處理情況的說明;對罪犯骨灰或者尸體的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案;(三)對外國籍罪犯執行死刑后,通知外國駐華使、領館的程序和時限,根據有關規定辦理。
死刑犯死后遺體怎么辦?
關于死刑犯死后遺體怎么辦?的法律問題,
入室盜竊未遂該如何處理?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或者多次盜竊、家庭盜竊、持械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3條規定,由于罪犯的意志以外的原因,未遂犯沒有得逞。
對未遂犯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普通罪量刑的指導意見》的規定,綜合考慮了犯罪行為的嚴重程度、造成的損害程度、犯罪未遂的原因等因素,可將量刑基準降低5%以下。
法律依據:
刑法第64條人民的共和國中國,公共或私人財產的盜竊是相對較大或多次盜竊、家庭盜竊,盜竊與武器,或者扒手處以有期徒刑三年,拘留,或控制。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相關內容:
非法處理遺體罪名判幾年
非法處理遺體涉嫌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尸體、尸骨、骨灰罪,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據是《刑法》第三百零二條: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尸體、尸骨、骨灰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死刑立即執行怎么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判處和核準的死刑立即執行的判決,應當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執行死刑的命令。人民法院在交付執行死刑前,應當通知同級人民檢察院派員臨場監督。死刑采用槍決或者注射等方法執行。死刑可以在刑場或者指定的羈押場所內執行。指揮執行的審判人員,對罪犯應當驗明正身,訊問有無遺言、信札,然后交付執行人員執行死刑。在執行前,如果發現可能有錯誤,應當暫停執行,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執行死刑應當公布,不應示眾。執行死刑后,在場書記員應當寫成筆錄。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執行死刑情況報告最高人民法院。執行死刑后,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罪犯家屬。 該內容由 馬長均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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