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欠債人還不起,是不可以向子女要債,除非欠債人死亡,并將遺產留給子女,其子女需在遺產的價值范圍內還債。 繼承人 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 債務 。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6868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 繼承 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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