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是否可以提前履行要看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的行為是否有損于債權人的利益。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損害債權人利益的,債權人可以拒絕債務人的履行,也就是此時不能提起履行債務。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債權人應當接受債務人的履行,也就是此時可以提起履行債務。
一、企業債務清償的原則指的是什么
(1)實際履行原則,也稱實物履行原則,是指債權人、債務人必須嚴格依約規定的標的完成各自應履行的義務。在合約的履行中,不能以其他標的物代替合同的履行。不能用支付違約金和賠償損失的方法代替合同的履行。只;肓這樣,才能有效地保證相關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的有序開展。當然,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不能實際履行時,也可酌情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
(2)全面履行原則,也稱適當履行原則。債務人必須依合同約定的期限、方式來履行債務,而不得隨意提前、遲延或更改履約方式。這樣,可有效保護債權人的利益。
(3)協作履行原則。債權債務當事人雙方要團結協作、互相幫助、共同努力,履行各自應盡的責任,保證合約的履行。
(4)強制履行原則。債務人對到期債務不償還,而又不屬于例外責任的,執法機關可以強制其履行,直至其破產清算。這樣可促使企業強化經營管理,增強法制意識,有效地避免“債多不愁”的不正?,F象。
(5)履行的效益原則。指債務人在法律規定及債權人許可的情況下,可合理選擇償債期限與方式,做到于人于已有利或于人無損、于已有利。
二、欠錢還了一半可以起訴嗎
欠錢只還了一部分是可以起訴的。到期未足額還款的,出借人可以去法院起訴,并要求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債權人可以拒絕債務人部分履行債務,但部分履行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債務人部分履行債務給債權人增加的費用,由債務人負擔。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三、合同未履行算不算違約
如果合同沒有禁止提前履行的,提前履行不屬于違約行為,但是提前履行對合同相對人不利的,可以拒絕其提前履行;如果提前履行增加了對方支出的費用,由增加部分由提前履行的當事人負擔。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第五百三十條規定,債權人可以拒絕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但是提前履行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給債權人增加的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條債權人可以拒絕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但是提前履行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給債權人增加的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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