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賠償應當以民法的規定來定,賠償范圍為醫藥費、護理費、誤工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如果構成殘疾了,還包括殘疾補助金,殘疾人生活器具費以及受害人所撫養家屬的撫養費,另外還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金,不過這個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可能不會被法院支持。具體的標準如下,至于數額,要參照你們當地的平均收入水平確定,如果是農村戶口,就按農村平均收入,如果是城鎮戶口,就按城市居民人均收入來算。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一、故意傷害罪如何賠償
民事賠償應當以民法的規定來定,賠償范圍為醫藥費、護理費、誤工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如果構成殘疾了,還包括殘疾補助金,殘疾人生活器具費以及受害人所撫養家屬的撫養費,另外還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金,不過這個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可能不會被法院支持。具體的標準如下,至于數額,要參照你們當地的平均收入水平確定,如果是農村戶口,就按農村平均收入,如果是城鎮戶口,就按城市居民人均收入來算。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等。
二、故意傷害罪立案標準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為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罪立案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條的規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訴案件包括(二)人民檢察院沒有提起公訴,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1、故意傷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應當予以立案,不需要達到輕傷以上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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