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勞務派遣和正式員工區別有以下四點:
1、概念不同,派遣工,是指用人單位和勞務公司之間的合作,勞務公司會派遣人員至合作的用人單位工作;而正式工則指的是用人單位通過招聘的形式錄用員工后,與員工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2、兩者的勞動關系不同;
3、兩者勞動合同簽訂對象不同;
4、兩者的崗位性質不同。
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九條 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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