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繼承不一定能繼承全部遺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如果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律規定,依法適用代位繼承的,代位繼承能繼承被繼承人生前有權繼承的全部遺產。
一、生前把錢轉給妻子算遺產嗎
生前把錢轉給妻子不算遺產。生前將錢轉給妻子后,是屬于妻子的財產。一方死亡的,對于夫妻共同財產,除約定外的,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的規定,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給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二、父親去世后,父親的兄弟姐妹能分割房產嗎
如果有遺囑,即按遺囑分割遺產。如果沒有遺囑,相關法律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三、債權是否能夠參加繼承
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債權可以作為遺產參加繼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規定,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規定,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條規定,繼承開始后,知道被繼承人死亡的繼承人應當及時通知其他繼承人和遺囑執行人。繼承人中無人知道被繼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繼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繼承人生前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負責通知。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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