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合同與主合同結算單價不一致,由發、承包雙方應依照規定與文件協商處理。法律規定,工程價款結算應按合同約定辦理,合同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的,發、承包雙方應依照規定與文件協商處理。
一、工程結算低于合同價怎么辦
工程結算低于合同價的處理方式如下:
1、應參照施工合同的約定結算工程價款。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
2、應按照定額結算工程價款。按照施工成本價進行結算,對雙方均無損失,按照施工成本價據實結算是公平的,更有利于維護合同的穩定性和平衡雙方利益;
3、參照合同約定結算工程款,并將合同約定價款與成本價之間的差額作為損失計入。
二、建筑工程合同結算的有關法律
工程結算是指施工企業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設單位辦理工程價清算的經濟文件。
建筑工程結算的依據主要如下:1.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圖紙及資料.雙方確認的工程量.雙方確認追加或減少的工程價款.雙方確認的索賠、現場簽證事項及價款.投標文件.招標文件.其他依據。
三、工程竣工后必須結算嗎
工程竣工后不是必須結算,通常情況下工程竣工驗收、結算是不同的,竣工后不是必須結算,是一般都應該進行結算。
第一、工程竣工驗收,工程竣工驗收是指建設工程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工程建設規范、標準的規定完成工程設計文件要求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建設單位已取得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或其委托機構)出具的工程施工質量、消防、規劃、環保、城建等驗收文件或準許使用文件后,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并編制完成《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第二、工程結算是指施工企業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設單位(業主)辦理工程價清算的經濟文件。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第十條
(一)施工中發生工程變更,承包人按照經發包人認可的變更設計文件,進行變更施工,其中,政府投資項目重大變更,需按基本建設程序報批后方可施工。
(二)在工程設計變更確定后14天內,設計變更涉及工程價款調整的,由承包人向發包人提出,經發包人審核同意后調整合同價款。
(三)工程設計變更確定后14天內,如承包人未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則發包人可根據所掌握的資料決定是否調整合同價款和調整的具體金額。重大工程變更涉及工程價款變更報告和確認的時限由發承包雙方協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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