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保險業近年來一直處于迅猛發展的階段,但伴隨著保險業的發展,保險詐騙現象也呈上升趨勢,并已成為當前保險業有序發展的最大威脅,不僅危及保險業的基本秩序,更兼有廣泛的社會危險性,其犯罪手段往往涉及到財產、人身、生產、生活各個領域。面對如此嚴峻的形勢,為維護保險管理制度、金融管理秩序以及公私財產所有權不受侵犯,對保險詐騙案件必須嚴厲打擊,保險詐騙案件往往具有復雜性、隱蔽性等特點,且詐騙手段更是形形色色、五花八門,例如,近日平安保險就王某買了人身保險后,利用自殘一眼,騙取保險賠款數十萬元向我公安報案,此案正在審理當中。對此,警方就保險詐騙犯罪中的常見作案手段及一般識別方法提出幾點意見,以期對預防有所裨益。
保險詐騙犯罪常見手段:
(一)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F實生活中,一些投保人不遵守的誠實信用原則,在保險合同的訂立和履行過程中,故意虛構保險標的客觀性、合格性,價值等事實,企圖騙取保險金。
(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損失的程度,騙取保險金。當保險事故發生后,引起保險事故的原因就成為確定保險合同雙方的責任,以及是否予以理賠的重要依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一旦發現保險事故的原因對自己不利時,就會千方百計地編造原因,向保險公司索賠。
(三)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在簽定了保險合同后,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三人中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多人)在沒有發生保險事故原情況下,虛構事實,謊稱保險標的因保險事故的發生而受到損失,從而騙取保險金。
(四)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在合同中,在實際生活里,投保人、被保險人為了達到騙取高額保險金的目的,就人為地制造保險標的出險事故,故意造成投保財產的損失,然后向保險公司索賠。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騙取保險金。在中某些投保人、受益人卻采取殺害、傷害、投毒、傳播傳染病、遺棄、虐待等方法,千方百計地促成被保險人的死亡、傷殘或者患病,從而達到獲取保險金的目的。在實際生活中,還有一些人為自己買了人身保險后,不惜自傷自殘來獲取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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