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土地使用證變更使用人的流程是:1.由用地者填寫變更土地登記申請書;2.根據土地使用者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的內容項目進行實地調查審核權屬并進行地籍測量;3.變更登記申請經過變更地籍調查之后,重新填寫土地登記卡、歸戶卡;4.屬于權屬變更的要更換土地證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條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
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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