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和適用一事不再罰原則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8 04:30:56
如何理解和適用一事不再罰原則
法律分析:理解一行為不再罰原則應在四個層面上運作:(1)一行為不再理行政主體對行為人的第一個處理尚未失去效力時,不能基于同一事實和理由給予第二次處理,除非第二個處理是對第一個處理的補充、更正或者補正。如果第一個處理違法不當,行政主體應當先撤銷,再重新處理。如果第一個處理合法正確但未達行政目標,行政主體應充分考慮信賴保護原則,必須撤銷的,應依法給受損失的相對人一定的補償。(2)一行為不再罰除了法律有明確規定或者依基本法理和法律規則合理推定,如合并處罰、一事多層罰、一事罰多人、一事多行為等情形以外,行政主體應嚴格遵循一個行為一次處罰的原則。(3)一行為不再同種罰對于行為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行政主體不能給予兩個以上相同種類的處罰
導讀法律分析:理解一行為不再罰原則應在四個層面上運作:(1)一行為不再理行政主體對行為人的第一個處理尚未失去效力時,不能基于同一事實和理由給予第二次處理,除非第二個處理是對第一個處理的補充、更正或者補正。如果第一個處理違法不當,行政主體應當先撤銷,再重新處理。如果第一個處理合法正確但未達行政目標,行政主體應充分考慮信賴保護原則,必須撤銷的,應依法給受損失的相對人一定的補償。(2)一行為不再罰除了法律有明確規定或者依基本法理和法律規則合理推定,如合并處罰、一事多層罰、一事罰多人、一事多行為等情形以外,行政主體應嚴格遵循一個行為一次處罰的原則。(3)一行為不再同種罰對于行為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行政主體不能給予兩個以上相同種類的處罰
法律分析:理解一行為不再罰原則應在四個層面上運作:(1)一行為不再理行政主體對行為人的第一個處理尚未失去效力時,不能基于同一事實和理由給予第二次處理,除非第二個處理是對第一個處理的補充、更正或者補正。如果第一個處理違法不當,行政主體應當先撤銷,再重新處理。如果第一個處理合法正確但未達行政目標,行政主體應充分考慮信賴保護原則,必須撤銷的,應依法給受損失的相對人一定的補償。(2)一行為不再罰除了法律有明確規定或者依基本法理和法律規則合理推定,如合并處罰、一事多層罰、一事罰多人、一事多行為等情形以外,行政主體應嚴格遵循一個行為一次處罰的原則。(3)一行為不再同種罰對于行為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行政主體不能給予兩個以上相同種類的處罰。這主要指一個違法行為觸犯幾個法律條文的情形,即法理上所稱法條競合或者規范競合。一旦出現規范競合,應當允許各個法律條文對應的相關行政主體依據不同理由分別作出處罰。但為體現相對公平和公正,各行政主體不能對行為人采取相同種類的處罰。(4)一行為不得兩次以上罰款對于行為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無論觸犯幾個法律條文,構成幾個處罰理由,以及由幾個行政主體實施處罰,只能給予一次罰款。如果幾個行政主體對涉案違法行為都有權罰款,根據效力優先原則,應該是誰先罰款誰有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二十四條 對于同一違法行為人的違反同一法律的同一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罰款處罰或是多次罰款處罰。但如果是多人共同違法,可以同時給予所有違法人罰款的處罰;如果違法行為觸犯的是兩個以上法律規定,可以由不同的執法行政主體給予不同的罰款處罰;如果罰款處罰不足以消除全部危害,對同一違法行為也可以給予不同種類的處罰,比如罰款的同時可以責令停業整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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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和適用一事不再罰原則
法律分析:理解一行為不再罰原則應在四個層面上運作:(1)一行為不再理行政主體對行為人的第一個處理尚未失去效力時,不能基于同一事實和理由給予第二次處理,除非第二個處理是對第一個處理的補充、更正或者補正。如果第一個處理違法不當,行政主體應當先撤銷,再重新處理。如果第一個處理合法正確但未達行政目標,行政主體應充分考慮信賴保護原則,必須撤銷的,應依法給受損失的相對人一定的補償。(2)一行為不再罰除了法律有明確規定或者依基本法理和法律規則合理推定,如合并處罰、一事多層罰、一事罰多人、一事多行為等情形以外,行政主體應嚴格遵循一個行為一次處罰的原則。(3)一行為不再同種罰對于行為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行政主體不能給予兩個以上相同種類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