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三年合同到期單位不再續簽能繼續在單位上班嗎
勞動合同到期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沒有續簽,勞動者還在繼續工作。
二、在公司三年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應該怎么辦
三年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的,職工可以要求經濟補償,應該賠償三個月工資。如果單位不給補償金,職工應該到勞動局投訴。當然,合同到期單位續簽而職工不同意的,這樣解除勞動關系后職工拿不到任何補償。
三、合同到期公司沒續簽又繼續上班可以嗎
勞動合同到期后未續簽卻繼續工作,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合同到期終止支付經濟補償金和未續訂書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累計計算。
合同到期終止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自2008年1月1日起計算,到期后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根據未訂立合同的期間進行計算。至于是否需要提前30天通知或額外支付代通金問題,要分兩種情況,如果是勞動者拒絕續簽,用人單位書面通知終止即可,無需提前30天或額外支付代通金;如果是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續簽,應當提前30天或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的代通金。根據這一觀點,從最后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數額來看,具有相當的合理性,把勞動者的工作年限和用人單位未續訂書面勞動合同繼續用工的期間結合起來考慮。
勞動合同期滿后繼續工作而未續簽勞動合同,此屬于“過期合同”問題?!斑^期合同”是指勞動合同期滿后,勞動者仍在原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未表示異議的,勞動者和原用人單位之間存在的是一種事實上的勞動關系。盡管事實勞動關系在建立形式上存在缺陷,但仍然是勞動關系,屬于勞動法的調整范圍。如果用專業術語定性,就屬于“應當訂立勞動合同而沒有訂立”。
四、勞動合同到期沒續簽可以繼續上班嗎
勞動合同到期,勞動者表示續簽或者沒有表示的,用人單位應當續簽勞動合同。如果勞動者達到一定條件的,應當認定為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所以,勞動合同到期沒續簽可以繼續上班。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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