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階段初步洽談
(1)初步接觸的主要形式是投資控股集團代表與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接觸洽談,建立初步聯系。
(2)投資控股集團代表了解企業狀況。重點關注結構、所屬行業及行業地位、銷售額、凈利潤、凈資產、募集資金量、募集資金投向、預計未來2年或1年的業績,企業自身的打算與設想等。
(3)投資控股集團代表將根據企業的初步信息,做出簡單的判斷并提出初步建議。第二階段簽訂《委托境外上市意向書》投資控股集團代表與企業達成境外上市的共識后,雙方簽訂《委托境外上市意向書》。本公司代表將向企業提供所需資料文件的目錄,并根據企業的不同情況對該目錄進行調整修改。如涉及到雙方資料的保密問題,則需簽署《保密協議書》。第三階段上報《境外上市推薦報告》在獲得企業詳細資料并實地調研后,本公司代表將進行內部初審并制作《境外上市推薦報告》,遞交美國總部評審。當獲得美國總部明確意向后,投資控股集團則發出商務函正式通知中國企業。第四階段盡職調查投資控股集團將派專業人員赴企業進行詳細實地調研考察,主要包括綜合盡職調查(法律、行政、經營、生產、管理等方面)與財務盡職調查。完成三表一書的全套正規文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和商業計劃書﹚。第五階段簽訂委托上市合約在完成境內全部上市程序后,投資控股集團會安排代表與企業的簽訂《委托上市合約》,正式啟動上市程序。第六階段財務的境外審理由資深財務專家對帳目進行合理的梳理和規范,使其符合美國會計準則
(USGAAP)。第七階段境外文件制作根據境內提供的文件資料,翻譯制作出符合國際規范的英文商業計劃書和其它的文書如:三表、財務架構、發律架構、商業計劃書、股權交換、合并文書、書等(均由境外完成)。并協助企業注冊離岸或由企業自行注冊離岸公司。第八階段境外申報向美國證監會
(SEC)申報。包括
8K、
Fom3、
Fom4、
13D、10Q。并取得股票代碼及登記號。第九階段首期私募融資
(PIPE)
(1)私募準備工作:對上市公司進行形象建設與財經攻關,包括VI設計、片制作、專題報道、新聞發布會、安排路演等。
(2)投資控股集團利用客戶資源優勢及專業優勢,幫助企業向機構投資者、基金、個人投資者進行掛牌交易前的私募融資。遵照中國相關法律規定,境內私募僅限于企業內部之特定人員,人數限制在200人以內。第十階段上市后的工作
(1)當企業獲得首批資金,用于企業發展后,投資控股集團為企業上市后的股價的穩定繼續做作維護工作。
(2)投資控股集團將推動股價,力爭讓企業融得更多的資金,為企業快速發展和早日成功升板打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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