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法程序占用耕地建房。我國農村目前基本上不允許占用耕地建房,但是也有部分之前在耕地上建房的,他們是通過了合法的程序,申請了農用地轉建設用地,向縣級政府申請了耕地專用手續,通過批準之后再在耕地上建的房子,這種情況是合法的,是合法建房,不會有什么不好的影響。2、私自占用耕地建房。農村私自占用耕地建房,是屬于違法行為,雖然很多農民朋友會說,我在自家的耕地上建房,礙著誰了?事實上,所有的耕地都是國家和集體所有的,農民只有承包經營權。而我國實行耕地保護制度,私自占用耕地建房,屬于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條 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批準。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為實施該規劃而將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按照國務院規定由原批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機關或者其授權的機關批準。在已批準的農用地轉用范圍內,具體建設項目用地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外,將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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