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況下婚姻無效:
(一)重婚。重婚是指前一婚姻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或關系)共同生活或者前一婚姻未解除,又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男女雙方屬于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的,婚姻無效。
(三)未到法定婚齡。我國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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